9月起社保新规落地!员工自愿弃保无效,老板该如何破局?
2025年9月1日,最高法《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二)》正式施行,其中一条新规直接击中企业社保管理的痛点——员工自愿放弃社保的约定或承诺一律无效。
实务中,不少企业仍面临员工主动要求"弃保换现金"的情况,甚至会签订《自愿放弃社保协议》。但新规落地后,这类操作的法律风险陡增。今天我们从"无效原因""企业风险""应对策略"三方面,为老板们梳理合规要点。
一、为什么自愿弃保协议突然失效?
《解释二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: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劳动者承诺无需缴纳社保的,人民法院认定该约定/承诺无效。若企业未依法缴社保,员工可依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,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,法院将依法支持。
注意:企业补缴社保后,此前以"社保补贴"名义发放的费用,有权要求员工返还。
二、不缴社保的风险有多高?
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,主要面临两大风险:
补缴+罚款+滞纳金: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六条,企业未按时足额缴社保的,将被责令限期补缴,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;逾期不缴的,处欠缴数额1-3倍罚款。
工伤赔偿全额兜底:未缴工伤保险的员工发生工伤,企业需承担全部待遇。以十级伤残为例,需支付7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+地方标准的医疗/就业补助金;若发生工亡,仅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高达108.376万元(2025年全国统一标准),再加上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,总赔偿或超120万元。
三、老板的应对方案:2选1+1个自保技巧
面对社保合规要求,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:
完全合规:按工资总额为全员缴纳社保,从源头规避风险;
维持现状:若短期难以全员参保,需承担相应风险,做好纠纷应对准备。
针对"员工因工资低不愿参保"的特殊情况,可采用"自保技巧":发放社保补贴并留存两大证据:
与员工签订《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及社保补贴补充协议》;
工资单清晰列明"社保补贴"项,每月由员工签字或书面确认。
重要提示:该协议仅能辅助追回已发补贴,无法完全消除未缴社保的法律风险,企业需谨慎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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