真实案例警示:偷税漏税 113 万,最终代价远超想象|青岛税务合规哪家权威
上海奉贤一起逃税案,给所有市场主体敲响了警钟:试图通过偷税漏税获利,最终只会得不偿失。
唐某作为当地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,在 2013-2015 年间,累计逃避缴纳税款 113 万余元 —— 其中 2013 年逃税 43.45 万元,占全年应缴税款 56.79%;2014 年逃税 46.86 万元,占比 59.74%;2015 年逃税 22.71 万元,占比 56.02%。即便税务稽查局两次发出催缴通知,该单位及唐某仍拒不缴纳,2018 年初被检察院以逃税罪提起公诉。
案发后,唐某虽主动投案,家属也补缴了 50 余万元税款及 60 余万元罚款、滞纳金,剩余 60 余万元税款也预缴至法院,但仍难逃法律制裁。法院判决:该单位犯逃税罪,处罚金 44 万元;唐某犯逃税罪,判处有期徒刑 2 年、缓刑 2 年,罚金 2 万元,并退缴剩余税款。
按照《刑法》第 201 条规定,逃税数额超 10 万元且占应纳税额 30% 以上,应处 3-7 年有期徒刑,唐某本需面临更重刑罚,仅因自首和全额补缴才获缓刑。但雪上加霜的是,唐某因另一起民事案件拒不执行判决,缓刑被撤销改为实刑,刑期增至 3 年 6 个月。
算一笔明白账:唐某 3 年逃税获利 113 万元,最终却补缴税款、罚款、滞纳金合计 196 万余元,外加个人罚金 2 万元、单位罚金 44 万元,还背负刑事犯罪记录,失去人身自由。反观法律规定,逃税数额较大(1 万 - 10 万元)且占应纳税额 10% 以上,就可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;数额巨大(10 万元以上)且占比 30% 以上,最高可判 7 年有期徒刑,一旦构成犯罪,补税、滞纳金、罚款叠加,足以让人倾家荡产。
事实上,国家出台了大量税收优惠政策,通过合法的税务筹划就能合理降低税负,完全无需铤而走险偷税漏税。无视法律底线的侥幸,最终只会换来远超收益的沉重代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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