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 年失业保险返还 12 月 31 日截止,符合条件企业别错过 "真金白银"
近日,人社部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联合延续的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进入收尾阶段,2025 年 12 月 31 日将正式停止申请,参保企业、社会团体、个体户等主体若符合条件,需抓紧时间准备材料提交申请,避免错失社保费用返还机会。以下从申请范围、条件、金额、用途及财税处理等维度,为大家梳理完整操作指南:
一、谁能申请?覆盖多类市场主体,个体户也在列
此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并非仅针对企业,而是涵盖了多类依法参保的市场主体,具体包括:
各类参保企业(含中小微企业、大型企业); 社会团体、基金会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; 以单位形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。
只要依法履行参保义务,均可参与申请,覆盖范围较以往更广泛。
二、申请需满足 2 个核心条件,30 人以下企业有 “特殊优待”
要成功申领稳岗返还,需同时符合以下两项硬性要求,其中小微企业还可享受裁员率 “放宽政策”:
常规企业:上年度未裁员,或裁员率不高于 5.5%(以当地社保部门统计口径为准); 30 人及以下小型企业:裁员率门槛放宽至不高于参保员工总数的 20%,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申请难度。
三、能返还多少?按失业保险缴费额比例核算,多缴多返
稳岗返还金额并非固定标准,而是以企业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,按一定比例返还(具体比例以各省市人社部门最新通知为准,通常在 30%-60% 区间),计算公式大致为:
稳岗返还金额 = 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 × 返还比例
例如,某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 10 万元,当地返还比例为 50%,则可申请返还 5 万元,直接补充企业现金流。
四、返还资金怎么用?仅限 “稳岗相关支出”,违规使用有风险
企业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,不可随意支配,需全部用于与稳定就业岗位直接相关的支出,具体可用于以下方向:
发放员工生活补助(如停工期间基本生活费); 缴纳员工社保费用(含养老、医疗、失业等险种); 组织员工转岗培训、技能提升培训(如为适应岗位需求开展的专业技能课程); 其他经社保部门认可的稳岗支出(需留存相关凭证备查)。
若发现资金挪作他用(如股东分红、偿还债务等),社保部门有权追回返还资金,并影响企业后续政策享受资格。
五、易混淆!稳岗返还 vs 稳岗补贴,3 大核心差异要分清
很多企业会将 “稳岗返还” 与 “稳岗补贴” 混淆,二者虽都与 “稳岗” 相关,但本质差异显著,可从四个维度精准区分:
从资金来源看:稳岗返还的资金来自失业保险基金,是从企业已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池中拨付的;而稳岗补贴的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,与企业是否缴纳社保费、缴纳多少无直接挂钩。
从性质看:稳岗返还属于 “返还” 性质,核心是退回企业已经缴纳的部分失业保险费;稳岗补贴则属于 “补贴” 性质,是政府为达成特定政策目标(如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、在重点区域设厂等)额外拨付的激励资金。
从申请逻辑看:稳岗返还的申请依据是企业的参保缴费记录和裁员率,遵循 “先缴后返” 原则,只有足额缴费且裁员率达标的企业才能申请;稳岗补贴的申请则依据特定政策要求,只要企业符合政策设定的条件(如吸纳特定人群就业),即可申请,无需以 “先缴费” 为前提,属于 “达标即补”。
从财税处理看:稳岗返还在多数地区需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,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,但使用返还资金发生的支出可在税前扣除;稳岗补贴若符合 “不征税收入” 条件(需满足有明确专项用途、有专门资金管理办法、企业单独核算三个要求),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但对应的支出不可税前扣除。
六、关键!稳岗返还的财税处理:企业所得税、增值税、做账全流程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及实施条例,稳岗返还资金来源为失业保险基金,不属于 “财政拨款” 等不征税收入范畴,因此绝大多数地区要求企业将其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,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;
同时,企业使用返还资金发生的支出(如培训费、社保费),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,实现 “收入纳税、支出抵税” 的平衡;
若个别地区允许作为 “不征税收入”,需满足 3 个条件
①有明确专项用途;
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部门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;
③企业对资金实行单独核算。
但需注意:一旦按不征税收入处理,其对应支出不得税前扣除,企业需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最优方案。
增值税:无争议,不征收增值税
稳岗返还属于政府对企业的社保费用返还,不属于 “销售货物、服务” 等增值税应税行为,因此无需缴纳增值税,也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,凭社保部门出具的返还凭证即可入账。
财务处理:分准则不同,科目有差异
借:银行存款
贷:其他收益
借:银行存款
贷:营业外收入
最后提醒:12 月 31 日前务必完成申请,这些材料提前备齐!
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,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、“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” 或线下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,建议提前准备以下材料:
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公章); 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凭证(从社保系统打印); 企业员工名册及上年度裁员情况说明(需加盖公章);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(确保返还资金能顺利到账); 当地社保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(如申请表、承诺书等)。
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政府为企业减负、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,距离截止日期仅剩 1 个月,符合条件的企业需抓紧时间核对信息、准备材料,避免因错过申请期而损失这笔 “稳岗资金”。若对政策细节有疑问,可拨打当地社保咨询热线(如 12333)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,确保申请流程顺利推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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