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税四期严查股权转让,低价转股必成稽查重点|青岛税务稽查公司推荐
近期,我们杰诚团队接到了多位会计朋友关于股权转让的咨询。他们普遍反映,现在办理股权变更比以往严格了很多。确实,金税四期系统已经实现了对股权交易的全流程、多维度穿透监管,以往常见的“低价转让”“平价转让”等避税手段,如今已经变成了触发税务预警的高风险行为。
无论是企业股东还是个人股东,如果忽视了股权定价的合理性和合规性,轻则需要补缴税款并缴纳滞纳金,重则可能面临罚款甚至承担刑事责任。今天,我们就结合杰诚财税服务的真实客户案例,为大家详细解析股权转让的涉税风险,并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,建议收藏备用。
一、企业股东案例:300万“平价”转股,补税34万+滞纳金
(一)客户实例回顾
2024年初,杰诚财税服务的某客户A公司,计划将其持有的B公司35%股权中的50%部分转让给C公司,双方初步约定的转让价格为300万元。
当时B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,账面累计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留存收益共计500万元。经我们团队初步分析并建议客户委托专业评估后,B公司的净资产评估值为2500万元。
客户最初认为,转让价格与账面成本持平,应该不需要额外缴税。但经过我们专业的税务风险评估发现,这笔交易存在明显的税务隐患。
杰诚财税专业分析:
1. 股权公允价值如何确定?
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〈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〉的公告》等相关规定,税务机关有权对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进行核定。在本案中:
B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:2000万元(注册资本)+500万元(留存收益)=2500万元
A公司转让部分对应的公允价值:2500万元 × 35% × 50% = 437.5万元
显然,300万元的计划转让价格明显低于437.5万元的公允价值,且客户无法提供具有说服力的合理商业目的说明,极有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转让收入明显偏低。
2. 可能产生的税务成本是多少?
如果按税务机关核定调整:
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:437.5万元 - 300万元 = 137.5万元
需补缴企业所得税:137.5万元 × 25% = 34.375万元(约34.4万元)
滞纳金:从规定的纳税期限届满次日起,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。如果逾期一年,仅滞纳金就可能超过6万元。
(二)杰诚财税筹划方案:提前布局,税负降低超60%
针对上述风险,杰诚财税团队为客户设计了专业的税务筹划方案,成功帮助客户合规降低税负。
筹划背景:
我们服务的另一家客户M公司,其股东A公司初始投资6000万元,持有M公司60%股权,M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。截至股权转让前,M公司未分配利润5000万元,盈余公积5000万元。股东计划将其全部股份以13000万元转让。
杰诚财税方案要点:
我们建议客户采取“先分红、再转增、后转让”的分步操作策略:
利润分配阶段:充分利用居民企业间股息红利免税政策,将部分未分配利润进行分配,降低公司净资产规模。
公积金转增资本:在符合《公司法》规定(转增后留存公积金不低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%)的前提下,将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,增加股权计税基础。
股权转让阶段:完成前两步后,再进行股权转让,此时股权转让所得大幅降低。
通过上述合规筹划,客户最终股权转让的税负较直接转让方案降低了65%以上,真正实现了合规前提下的税负优化。
二、个人股东案例:“阴阳合同”引发补税罚款285万
(一)真实处罚案例启示
根据公开的税务处罚决定书(通税稽一罚〔2024〕15/16/17号),南通某印花公司三名股东(持股比例分别为33.33%、50%、16.67%)在股权转让中:
工商备案合同:按注册资本300万元做平价转让,个人所得税零申报。
私下真实协议:实际转让作价6677万元,股东已取得转让收入4020万元。
税务稽查结果:税务机关核定计税收入,最终补征个人所得税190万元,并处少缴税款50%的罚款95万元,合计补税罚款超过285万元。
(二)杰诚财税提示: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核心要点
1. 计税基本规则
税率: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,税率为20%,无区域性减免政策。
收入核定:如果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,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净资产核定法、类比法等方法核定转让收入。
股权原值确认:按照《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原值依据取得方式不同分别确定,多次取得的按加权平均法计算。
2. 税务机关认可的“正当理由”
根据规定,以下情形的低价转让可能被认可:
因国家政策调整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低价转让;
转让给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等近亲属,或抚养人、赡养人;
企业内部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;
其他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合理性情形的转让。
3. 办理流程关键点
材料准备:股权转让协议、身份证明、股权原值凭证等基本资料必须齐全;被转让企业的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、房屋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%的,需提供资产评估报告。
先税后变更:必须先完成纳税申报,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《个人股权转让涉税信息查验表》后,才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。
扣缴义务:股权受让方负有扣缴义务,应在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,否则可能承担连带责任。
三、杰诚财税总结:股权转让三大高频风险点
结合我们服务大量客户的经验,无论是企业股东还是个人股东,以下三个风险点最容易引发税务问题,也是金税四期重点监控方向:
风险一: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合理解释
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或专业评估价值,又无法提供具有说服力的商业目的说明,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纳税调整。中小企业常用的“阴阳合同”、通过计提坏账准备人为压低净资产等手段,现在很容易被系统识别。
风险二:股权转让所得计算错误导致少缴税款
企业股东容易犯的错误:误将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等从转让收入中扣除;
个人股东常见问题:未准确计算股权原值,或遗漏可扣除的合理费用。
风险三:纳税时点把握不准产生滞纳金
企业股东:应在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,及时申报纳税;
个人股东:通常在受让方支付款项、协议生效或完成股权变更后,于次月15日前申报缴纳,逾期将产生滞纳金。
四、杰诚财税提供:股权转让合规操作五大要点
针对上述风险,我们结合多年服务经验,总结出以下可直接操作的合规解决方案:
要点一:定价必须有据
股权转让价格应参考净资产评估价值或专业机构评估报告。确需低价转让的,必须提前准备完整的合理性证明材料,如行业分析报告、企业连续亏损的财务报表、相关政策文件等,并保留完整的证据链。
要点二:流程必须规范
严格遵守“先税务后工商”的流程要求,一次性备齐所有必备材料。特别是涉及无形资产占比较高的企业,必须提前进行资产评估并取得正式报告,避免因资料不全导致流程反复。
要点三:资料必须完整
建立专门的股权转让档案,分类保存出资凭证、历次变更文件、转让协议、评估报告等基础资料。有特殊情形的(如近亲属转让),还应保存亲属关系证明、公证文件等辅助材料。
要点四:成本必须准确
准确计算股权计税基础:现金出资按实际支付金额及相关税费确认;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按税务机关核定价值及相关税费确认;多次取得或增资的,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,确保成本扣除最大化。
要点五:复杂交易必须咨询专业机构
对于交易金额大、涉及跨境、重组等复杂情形的股权转让,建议在交易前就与像杰诚财税这样的专业机构合作,进行全面的税务筹划,并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必要沟通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
杰诚财税提醒您:金税四期时代,股权转让的税务合规要求显著提高。我们建议企业在进行股权交易前,务必进行专业的税务风险评估和规划。杰诚财税拥有丰富的股权交易税务服务经验,已帮助众多客户安全、合规、高效地完成股权转让,实现税负优化。如需专业支持,欢迎随时联系我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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